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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

荒野塞壬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热门古代言情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是作者“荒野塞壬”独家创作的,主要人物有温知渝萧霁,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,小说简介如下: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......

主角:温知渝萧霁   更新:2024-08-20 23:59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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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知渝萧霁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由网络作家“荒野塞壬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热门古代言情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,是作者“荒野塞壬”独家创作的,主要人物有温知渝萧霁,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,小说简介如下: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......

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精彩片段


写话本这事,开头是最难的,开了头就顺畅了。

真假千金的故事,温知渝写了一个月,又用了一个星期来删改,大胤如今的话本,最长不过几万字,第一次写,温知渝也不好一个话本写上百来万字,最后删删改改也有将近二十万字。

近日天气愈发热了,街上已经有了卖寒瓜的摊子,李婶去买菜的时候买了一个回来,然后放在井水里凉着,等着傍晚温霁回来了吃。

天热了,白日也长了,温知渝今日终于不用伏案工作了,一大早就在院子里活动筋骨,毕竟古代的郎中可不治颈椎病。

温霁今日说先生要小测,走的比平日更早一些,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,不过说是今日会回来早一些。

温知渝站在院子里,李婶来了之后,将他们空荡荡的院子整理干净了不说,还开辟了一块小菜地,如今长得快的生菜都已经能吃了,温知渝看着长得水灵灵的蔬菜,拿着旁边的丝瓜瓢浇水。

“姑娘,我昨日刚浇水了,这水浇多了也不好。”李婶路过院子。

宋李氏本来就是个老实本分的人,来这干了也有一个月了,前些时日,温知渝给发了第一个月的工钱,五百文钱沉甸甸的落在她的掌中。

宋李氏真觉得这活计好,温家姐弟都是好人,家中的活计也轻松,还没她在家中做农活来的累人,偶尔还会给她一些吃食带回去,让家里的孩子解解馋。

宋李氏也是瞧出来了,这温家姑娘显然是家中娇养长大的,对这些农活,甚至是女红,都是一窍不通的,不过,温家的活不多,若是温家姑娘什么都会做,哪里还有这份活计啊?

温知渝有些尴尬的将丝瓜瓢放下,院子里的树下面支了一个秋千,原本是给温霁的,可温霁却从来不玩,大抵是嫌弃那幼稚吧,不过给温知渝这个大学生玩,刚刚好。

温霁回来的时候提着一个小纸包,温知渝正坐在秋千上晃悠。

温霁站在门口看着自己阿姐,微微歪了歪头,他的阿姐一直都是这样,不管什么时候,阿姐好像都很快乐,这个世间对阿姐来说一定很美好。

“阿姐。”

温知渝从秋千上跳下来,看着温霁,轻轻摸了摸自己鼻尖“你看看,给你准备的秋千,你也不玩,浪费,好歹也花了几百文呢。”

温霁笑了笑,没说什么,而是将纸包放在桌子上“这是牛乳蜜糖,阿姐上次不是说想吃吗?”

温知渝打开油纸包,雪白的牛乳蜜糖整整齐齐的放着,温知渝拿了一个自己吃,另外一个,硬塞给了温霁,温霁忍不住皱皱眉,太甜了。

“这什么表情啊?忘了你刚回家的时候找阿姐讨糖吃的时候了?”温知渝明明是将人往阳光小少年那类型培养的,怎么还是长成这样了?

少年老成,天生的智多近妖,如今温知渝只能期望着她家小崽子将来能善良一些,即便不是个善良的好人,当一个普通人也好。

只要不会成为书中那个阴戾狠毒的男主就好。

温霁并不喜甜,那个时候朝着温知渝要糖吃,只是因为过去从未尝过那一点甜,所以才那样想要,如今他已经知道了,而且相信只要他想吃,阿姐会给他很多糖。

温知渝露出一副凶相来“必须吃,哪有小孩不喜欢吃糖啊?”

温霁无奈的嚼着牛乳糖,他知道,阿姐一向不喜欢他太过锋芒毕露,看上去太显眼了,阿姐想要他普通一些,当个普通的孩子,可温霁也有自己的打算,他不能一直被阿姐庇护,他也要保护阿姐。

“今天不是考试了吗?怎么样啊?”

温知渝小时候最讨厌考试了,除了学神,没几个人会喜欢考试。

“还不错。”

那就是第一名了,温知渝险些忘记了,温霁就是个学神。

“正好,李婶今日买了个寒瓜来吃,阿姐奖励你。”

温霁抿唇,露出一个笑容来,脸上若隐若现一个小小的酒窝。

夏日的时候白日长,今日又尤其热,温知渝让李婶提前准备了手擀面,就可以早些走了。

李婶走之前,温知渝捞起井水中浸着的寒瓜,将寒瓜切了四分之一给她。

“姑娘,使不得啊,这可使不得啊。”

这寒瓜是李婶亲自去买的,这么一个不大的寒瓜要多少银钱,她是最清楚的,这么一个寒瓜的价格,可能买上不少米面了。

“李婶,这也不多,拿回去之后也就能让家里人甜个嘴,尝个味,家里就我和阿霁两个人,也吃不了多少。”

宋李氏以前也是吃过寒瓜的,亲戚家曾经送了一牙子给他们,宋李氏只吃了一口,还没吃,就在口中化为汁水了,而温知渝给她的,可是四分之一个寒瓜啊。

宋李氏千恩万谢的将那寒瓜放进自己随身带着的小篮子里,遮掩的严严实实的。

温霁看着宋李氏离开,眼神冷淡,温知渝察觉到了“怎么了?舍不得?”

“并非,只是觉得阿姐太过良善。”

温霁只是觉得这样的善良若是多了,是会让人得寸进尺的。

“那一点寒瓜带回去,李婶一家都能高兴一天,阿霁,别把人想的那么坏,大家都是普通人,或许不那么好,却也不会那么坏。”温知渝看着这小孩,每次都将人把最坏的地步想。

温霁乖巧点头,阿姐想让他信,那他信就是了。

“今日晚食吃凉面吧,阿姐给你做。”

宋李氏挎着小篮子,想着那小半个寒瓜,脚程都快了许多。

宋李氏往家里走的时候,和不少村里人都打了个照面,她不敢露出破绽来,这寒瓜可是个稀罕物,别人不说,被家里的亲戚长辈瞧见了,开了口,可不得切一牙子去。

“娘。”

宋李氏进了家门才算是松了一口气,接过自己大闺女递过来的凉水,一口气喝了大半碗。

她将篮子上干净的布子掀开,三个孩子都瞪大了眼,家里的孩子只瞧过,却从未吃过寒瓜。

“这是寒瓜,可甜了,比那糖水都好吃。”

“娘,吃。”小儿子流着口水。

宋李氏赶忙盖上布子“现在不行,等着你爷奶和爹下地回来了一起吃,先放井里冰着去。”

宋李氏的公婆和男人回来的时候,只觉得家里的孩子今日好像尤其乖巧,直到用罢晚食才明白怎么回事,宋李氏将井里吊着的寒瓜取出来。

宋李氏将寒瓜切了小块,一人一块,也能吃个三五口。

宋家人小心翼翼的品尝着难得的美味,天色已经暗了下来,落满了星子,大抵今晚的梦,都带着寒瓜的香气。

小说《穿书:我走后,男主成黑莲花了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



“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?”

“挚友在侧,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。”

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,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,且都是少年英才,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,县令高兴,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,还单独设宴,要宴请他们七人。

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,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。

“要去吗?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,这个可推不得。”温知渝稍显无奈,他们家不缺银子,但依旧是无权无势,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。

“自是要去的,阿姐不必担心,我心中有数。”温霁的确不担心,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,还插手他的事情,无论他愿不愿意,他现在再是任性,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,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。

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“今日天不热,我们在家吃烧烤吧。”

温霁还没应答,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“这两日不许进书房,知道吗?”

“阿姐?”

“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,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?就说年纪小,抗压能力不行。”

温霁眨眨眼,轻声应了一句“好,听阿姐的。”

“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,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,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。”

“阿姐,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。”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,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。

温霁穿衣一向简单,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,她很清楚,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,应该说,是随她拿捏的,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,他就一定会穿。

数日之后,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,暗红色的,乍看上去,款式并不繁复,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,是无法遮掩的华丽。

“阿姐,我一定要穿吗?”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。

“怎么?不好看?嫌弃?”温知渝盯着他,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。

“不是,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。”

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,这衣服穿在他身上,会招来何种目光了。

“怎么招摇了?无事,你年纪小,穿些鲜艳的衣服,不会有人笑话的,更何况,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。”

温知渝都这般说了,温霁便无话可说,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。

温霁别的不说,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,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,又瘦又脏,所以颜值低了一些,可如今的少年,虽然身材纤细,还未长成,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。

正红色不适合,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,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,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,如同出鞘的利剑,带着锋芒。

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,顿时眼前一亮,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“你看,阿姐的眼光不错吧,你看看,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。”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。

奇迹温温,很有趣。

温霁知道这衣裳好,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,顺滑柔软,且很透气,等天气热起来之后,将内衬脱了,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。

“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,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。”


夜幕之下,油灯灭了之后,屋子里便半点光亮都瞧不见了,温霁悄然屏住呼吸,屋子里很安静,但是床上的声音淅淅索索的传来,让温霁觉得安心。

“阿姐,你当初为什么会养我啊?”

温霁好像知道温知渝没有睡着,小声问了一句,温知渝不解的看了看温霁“怎么突然问起这件事了?”温霁抿抿唇“我知道,我不是阿姐的亲生弟弟,可我没有告诉阿姐,阿姐可会怨我?”

温知渝打了个哈欠“就因为这个事,所以不高兴吗?”

“没有不高兴,阿姐待我这样好,可我,不好。”

温霁说的这话,自是假的,他知道温知渝不是他的阿姐又如何,那是温知渝自己应了的,是温知渝亲自带着他回来的,那温知渝就只能是他阿姐。

“人人都说阿霁聪明,没想到,这件事上倒是看不清了,笨死了。”

温知渝侧过身,看着温霁“我从来就没有弟弟啊,从始至终,就只有阿霁一个。”

“为什么?我有何特别之处吗?”

温知渝看着屋顶“如果四年前来问我,为什么选择你,那我会说,我别无他选,我是为了你来到这里的,如今阿霁问我,阿姐告诉你,是因为阿霁很好,很好。”

温知渝的笑声很轻,带着些许轻哄的意味“这样有没有开心一点?快睡吧,小孩子熬夜会长不高的。”

温知渝放下心来,原来是到青春期了,难免会多想,不过,男主好像是姓萧的,这个萧,到底是哪个大户人家啊?到时候要怎么相认啊?也不知道阿霁身上有没有胎记或者信物什么的。

系统,废物!温知渝乱七八糟的想着,困意上涌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睡过去了。

屋子里很黑,关上窗户之后,连月色都不见了,温霁有些庆幸,毕竟让阿姐看到他落泪就更说不清了。

几滴眼泪从温霁的鬓角划过,落在枕头里消失不见,温霁问出那话的时候,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想要阿姐怎么回答他。

可温知渝就如同这四年一样,从来不会觉得他哪里不好,那个突然冒出来的外祖父给他的万般理由都抵不过温知渝的一句,阿霁很好。

温霁闭上眼,他如今可以睡个好觉了。

第二日去见了夫子,黄夫子让他将答卷默写了一遍给他看,黄承当初也算是少年成名,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考上了举人,不过在京城见了太多脏污事儿,他又是个耿直的,干脆回乡教书去了。

但黄承那个时候却没想到,他会收一个温霁这样的学生。

“夫子,可有不妥?”

黄夫子摇摇头“并无不妥,你这张答卷,若批卷之人不过分为难,该是前三的名次。”

温霁颔首,并不意外这个结论。

“下一次乡试,是在两年后,你可打算参加?”黄承捋了捋胡须。

“学生还未想好,家中人只让我自己决定的,所以想来问问夫子的意思。”

黄承看了看温霁,以温霁的学识和能力,他相信,两年之后温霁中举的可能性极大,十四岁的举人,怕是能震惊整个大胤,可对温霁来说,太早进入官场,却不是一件好事。

“两年后的乡试,我不建议你去参加,温霁,你的学识是没问题的,可你其他的问题却非常的严重。”黄承很早就和温霁说过,温霁虽老成,却到底是个孩子,掩饰不住自己的锋芒,很容易被看出破绽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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